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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非全日制劳动者是否约定试用期

1、用人单位在招用非全日制的劳动者时,不可以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时间较短,不能约定试用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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