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长春法律咨询 > 长春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入职是否一定要交离职证明的原件

入职是否一定要交离职证明的原件

杨* 吉林-长春 劳动关系咨询 2025.12.26 14:03:40 394人阅读

入职是否一定要交离职证明的原件

其他人都在看:
长春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长春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入职时用人单位可要求提供离职证明,但不强制必须提交原件。
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常见材料,用人单位要求提交原件,主要是为留存档案,确认劳动者与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规避因双重劳动关系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但这并非绝对要求,若劳动者因合理原因无法提供原件,例如原件遗失或原单位仅提供复印件,可与新单位协商提供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只要该材料能有效证明劳动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新单位应当接受这种合理的替代方式。若在入职材料提供过程中遇到问题或争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2025-12-26 18:03:02 回复
咨询我

入职并非必须提交离职证明原件,用人单位的核心需求是确认劳动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避免用工风险,而离职证明只是证明这一点的常见形式之一。

1.协商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件,比如原单位仅出具复印件或原件遗失,可与新单位沟通,提供经原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确保其真实性,多数单位会认可这种能有效证明劳动关系解除的替代方式。

2.补充其他佐证材料。若复印件也难以获取,可尝试提供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终止的材料,比如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社保停缴证明等,这些材料同样能满足新单位确认用工安全性的需求。

3.提前主动沟通说明情况。在入职前向新单位解释无法提供原件的原因,表达积极配合的态度,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影响入职流程,多数单位会理解实际困难并协商可行的解决方案。

2025-12-26 17:31:2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可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是常见证明形式,但法律未强制要求必须提交原件。

(2)提交离职证明原件通常是用人单位为留存档案、确认劳动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规避潜在法律风险,但这并非绝对要求。

(3)若劳动者因合理原因无法提供原件,比如原单位仅出具复印件或原件遗失,可与新单位协商提供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该复印件能证明劳动关系解除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新单位应接受这种合理替代方式。

提醒:
劳动者入职时若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应及时与新单位沟通协商采用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等合规替代材料;新单位不应僵化要求原件,只要替代材料能有效证明劳动关系解除,就不应以此阻碍入职。

2025-12-26 17:00:01 回复
咨询我

(一)入职时,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是常见形式,但并非必须提交原件。

(二)若劳动者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可与新单位协商提交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此证明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新单位应接受能有效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合理替代材料,不得仅以未提交原件为由拒绝录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5-12-26 16:43:03 回复
咨询我

入职时不一定非要交离职证明原件,法律只要求劳动者证明自己和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离职证明原件只是常用的证明方式之一。

用人单位收原件大多是为了存档,确认员工已经和原单位解除关系,避免用工风险,但这不是必须的要求。

如果拿不出原件,比如原件遗失或者原单位仅提供复印件,可以和新单位协商提交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只要能证明已解除原劳动关系,新单位应认可这种合理的替代方式。

2025-12-26 14:53:1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关于证明的书写格式,没有统一的规定,只要当事人的意愿即可,做到字迹工整,清晰。  其次,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再次,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另外,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关于证明的书写格式,没有统一的规定,只要当事人的意愿即可,做到字迹工整,清晰。  其次,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再次,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另外,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入职时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吗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入职时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0 1855阅读
  • 入职时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吗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入职时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4.08.07 1383阅读
  • 入职时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吗

    专业解答在我国,关于入职时新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时,一般会从原单位开具一式三份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其中必须是原件,二不能是复印件,且如无公章的证明书也是无效的。

    2024.09.11 7192阅读
  • 入职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定要原件吗?

    专业解答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必须是原件,无公章、复印件都是无效的。员工入职下一份工作时新公司会要求出示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就是离职证明,证明与原单位已无保险关系以及工作关系,是入职资料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2024.08.20 36509阅读
  • 入职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吗?

    专业解答入职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的,应当向新单位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原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024.09.15 812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