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时工也属于
劳动法律
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除在
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
工资外,还应该支付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2、临时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形式,是相对于正式工(固定工)而言的,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规定》中,明确“临时工”系指用于临时性、季节性生产岗位,
签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人员。临时工在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上、享有的劳动保障权益上、政府部门对其实行的管理方式上,都不同于固定工、
合同工。但《劳动法》开始实施后,全面建立通过订立
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度,“临时工”作为一种用工形式已经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