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产假:98天;
难产假:15天;
多胞胎产假: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生育假:30天;
陪产假:10天。
【备注】:
1、同去年相比,现行上海产假主要是取消了晚育假,增加了生育假。
2、男职工陪产假同比去年增加了7日。
3、生育假一般与产假合并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4、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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