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这种做法很可能已经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
女职工在休完产假之后,单位倘若没有合法的理由,就绝对不可以将其辞退。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的时候,用人单位是不能依照该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以及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条款来解除劳动合同的。
倘若单位辞退女职工是因为其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那种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那么单位就必须要承担起举证的责任。
你首先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者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作年限来进行计算的。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的话,就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