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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超过8小时不算工伤

这种说法存在偏差。

工伤认定是以《工伤保险条例》为依据的。

通常情况下,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由遭受事故伤害,就能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工作时间并非仅仅局限于常规的 8 小时。

比如职工下班后进行与工作相关的收尾性工作时遭遇事故伤害,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意外伤害,即便已过 8 小时下班时间,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另外,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也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

倘若涉及工伤认定的争议,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来支持工伤认定申请。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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