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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非全日制用工补助费

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具备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的权利。

并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所说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辞退补助费。

这主要是由于非全日制用工本身具有灵活性以及短暂性等显著特点。

然而,即便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依然得依照法律规定,给劳动者支付其已经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倘若在劳动报酬的支付等相关方面出现了争议,劳动者可以借助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进行解决。

这样既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能确保用人单位在非全日制用工方面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用工秩序。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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