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加班工资补偿的追溯有着明确的时效限制。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固定为一年,且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计算。
然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若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约束。
但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就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
因为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所以若劳动关系持续,理论上可追溯整个在职期间的加班工资;若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那就得在终止后的一年内主张加班工资补偿。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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