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怀孕时享有特定权益。
孕期的她们拥有进行产前检查等权利,此期间请假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
倘若领导拒绝批假,首先应查看公司的请假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确认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若公司制度存在不合法不合理之处,那么其不批假的行为便缺乏正当性。
此时,可向领导书面阐述自身情况,并再次提出请假申请,清晰告知这是自身的法定权益。
若仍未获得批准,便可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若人力资源部门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侵犯女职工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以切实维护女职工在孕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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