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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胜任岗位辞退

若打算因员工不胜任岗位而将其辞退,必须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

企业需具备清晰的岗位说明书以及明确的胜任标准,并且要将这些信息向员工公示并告知。

一旦发现员工不胜任工作,不能立刻辞退,而是要先为员工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

经过培训或调岗后,倘若员工依旧不胜任工作,企业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之后便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果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若不满六个月,则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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