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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劳动仲裁程序怎么走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先进行调解或者和解,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调解或者和解无法达成协议的或者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作出仲裁裁决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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