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保障专题 > 哺乳假从什么时候开始休

哺乳假从什么时候开始休

哺乳假从什么时候开始休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2 00:24:04 已帮助207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哺乳假从什么时候开始休
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就要看具体的情况;

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

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安排每天不少于一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

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3、《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七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