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合同变更到子公司是否有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协商一致且维持或提高条件变更通常无赔偿;擅自变更导致合同解除,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为子公司达成一致,并且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得以维持或提高,劳动者也同意变更时,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存在赔偿问题。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在未取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为子公司,劳动者有权拒绝。若因此造成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给予劳动者补偿。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您在劳动合同变更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劳动合同变更到子公司赔偿情况分协商一致和擅自变更两种。协商一致且维持或提高原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同意变更,通常无赔偿。这是基于双方自愿且未损害劳动者权益,符合法律公平原则。
2.若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劳动者有权拒绝。若因此导致合同解除,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补偿。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合同损害劳动者利益。
3.解决措施和建议: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时应与劳动者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遇到擅自变更情况要敢于维护自身权益,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把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为子公司,并且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也同意这种变更时,一般不会有赔偿。因为这是双方自愿且条件未降低的变更。
(2)若用人单位未获得劳动者同意,就擅自将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为子公司,劳动者有权利拒绝。要是因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给予劳动者补偿。补偿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提醒:
劳动者面对劳动合同变更要谨慎,若涉及主体变更需明确是否协商一致及条件是否合理。不同案情补偿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如果是协商一致变更且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劳动者可正常变更合同到子公司,无需担心赔偿问题。
(二)若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者有权拒绝,若因此合同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