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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打架派出所偏向对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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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316646人看过
导读: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处理打架事件的过程当中如果偏向对方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这种情况其实在各地的基层派出所甚至是县级公安机关都是存在着的。特别是农村的村民们因为一些琐事大打出手的情况下,对方如果又是村委会村支书的这些身份,派出所难以避免的就会有所偏向。
两人打架派出所偏向对方怎么办

一、两人打架派出所偏向对方怎么办?

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派出所在对基本事实调查清楚后,会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以化解纠纷。调解不成的,会告知双方走法律程序解决。如果双方均有损失,最终的处理应根据损失大小、过错程度进行划分。具体流程如下:

把双方请到派出所,分开来询问,通过询问大致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

1、如果双方都没有受伤,教育后就释放了;

2、如果一方有伤,一方没有伤,就把两个人叫到一起,协商一些医疗和赔偿这些善后事宜;

3、把谈话和协商的内容写成笔录,请双方都看过后确认签字;

4、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派出所通知家长前来领人;如果双方都是成年人,教育后释放;如果致人受伤者涉嫌刑事犯罪的,送往看守所羁押

二、打架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打架到什么程度算犯法?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打架会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情节严重有可能面临1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派出所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调解打架事件的过程当中本身应该是站在中间的位置上公平公正的来处理,无缘无故的偏向任何一方都是法律上所不允许的。但是,这种客观存在的事实目前也没有什么更加好的解决办法,如果派出所无法调解或者调解的结果自己也不满意的话,建议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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