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民事诉讼赔偿管辖有几种管辖?

民事诉讼赔偿管辖有几种管辖?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813人看过
导读:在进行民事案件的诉讼时,相关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支撑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经过审判后可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您是否知道民事诉讼赔偿管辖分为几种管辖呢?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管辖可分为基层和中级管辖和归属地管辖,其中地域管辖在民事诉讼案件中用得比较多。
民事诉讼赔偿管辖有几种管辖?

在进行民事案件的诉讼时,相关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支撑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经过审判后可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您是否知道民事诉讼赔偿管辖分为几种管辖呢?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管辖可分为基层和中级管辖和归属地管辖,其中地域管辖在民事诉讼案件中用得比较多。

管辖当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一、级别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法律规定免除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①海事、海商案件②专利纠纷案③重大涉港、澳、台案④诉讼标的大或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

(三)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双方被监禁或被监禁及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和被监禁及教养地法院管辖;

2、双方均被注销城市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3、离婚双方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法院管辖。

(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四)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综上所述,关于民事诉讼赔偿管辖的主要内容已经为您回答。在进行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对自身的诉讼进行分析,确认民事诉讼赔偿管辖是属于地域还是级别,然后再正式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当然在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前准备好相关内容。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诉讼管辖相关

  • 在民事诉讼中指定管辖的情形如下所示:1、受移送的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
    2024-02-23 1197次阅读
  • 2023.03.03 6182次阅读
  • 职能管辖公、检、法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3、自诉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024-02-23 1259次阅读
  • 2023.03.09 1583次阅读
  • 指定管辖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一是管辖权不明,即无法确定哪个机构应管辖某案件;二是多个机关有权审判但无法达成共识;三是因客观原因或紧迫形势,有管辖权的法院难以行使职责,需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024-03-21 1141次阅读
  • 2023.03.10 13400次阅读
  • 因借贷而产生的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具体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024-02-26 921次阅读
  • 2023.03.08 10276次阅读
  • 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一、职能管辖。公、检、法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二、审判管辖。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3、专门管辖。
    2024-02-24 1082次阅读
  • 2023.03.01 2575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诉讼管辖最新文章

遇到诉讼管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