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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查询在哪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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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2724人看过
导读: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房产在办理抵押登记时,颁发房产他项权证,该证由抵押权人留存,在房产证备注栏有记录,本人拿着身份证、房产证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有关信息。
他项权查询在哪里查询?

他项权查询,根据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办法,房产证抵押时,颁发他项权证,在房产局备注登记,如果是本人查询,应当拿着身份证,房产证到房屋管理局查询,如果贷款还完,可以从银行取回他项权证,办理注销手续,抵押解除,他项权证是给发放贷款的人的。

一、【查询方法】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房产在办理抵押登记时,颁发房产他项权证 ,该证由抵押权人留存,在房产证备注栏有记录,本人拿着身份证、房产证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有关信息。

二、【领取方式】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房产在还完抵押贷之后,可以从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那里取回房产他项权证 ,房主应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手续,房产房产他项权证被收回,同时在房产本上注明抵押已解除。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三、【特点】:

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

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四、【办理流程】: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

综上所述,他项权查询,应当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管局查询,如果贷款还完之后,房产他项权证收回,抵押解除,他项权证是贷款人依法行使他项权利的合法凭证,是为了保障贷款资金不受损失,而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如果不能按期还贷,银行要求拍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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