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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个税应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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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7577人看过
导读: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个税应该如何计算?

劳动者在就业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法的保护,在劳动合同中会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中应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后果等。我们都知道,在发工资时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个税应该如何计算?

一次性补偿金的收费方式:

1、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者个人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类别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工资、薪金相比,一次性补偿收入的起征点不同。

一次性补偿金的特殊规定:

1、一次性补偿金可以平均征收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一次性补偿收入中的五险一金费用应当在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小编主要为您介绍了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发放一次性补偿金等相关问题,其中也会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个税的征收和计算问题,在某些情况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某些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实务中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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