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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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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41788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是我国劳动法中独有的概念。用人单位主要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用人资格的其他劳动组织,在一定情况下还包括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其中,企业既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也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各行各业都有据可循。我国法律相当完备,对各项情形和概念都有相应的规定。很多人在工作当中,不清楚用人单位的概念。那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有哪些?下面有律图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这一概念,欢迎阅读!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有哪些?

用人单位是我国劳动法中独有的概念。用人单位主要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用人资格的其他劳动组织,在一定情况下还包括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其中,企业既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也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个体经济组织是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单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有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基于这类单位“企业化管理” 的实质,将其内部的劳动关系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

以上用人单位的用工都适用《劳动合同法》。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并不仅限于上述种类,立法者在列举用人单位类型之后加了一个“等”字。这就为《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打开了拓展空间。未来出现的新型的用工主体也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此外,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也适用《劳动合同法》。如国家机关中那些不在管理岗位上的办事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也统一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进行。事业单位中除了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适用《公务员法》的职工,部分适用特别规定的职工,此外均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还有,社团组织与其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除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适用《公务员法》外,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另外,《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在我国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但不包括: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社会团体中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特别规定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自然人的雇工等劳动者。

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仅限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综上所述,针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有哪些”相信大家通过阅读已经有了全面的了解。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一般指的是企事业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劳动组织。这些组织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都需要遵守劳动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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