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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之间有哪些区别

时间:2024-02-23 20:51:30 浏览:1448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概念不同.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2、违约责任不同3、数额不同。
定金与订金之间有哪些区别

在日常的买卖交易中,定金订金常常被人们所混淆,其实,它们是有区别的。也只有了解了两者之间的区别,我们才能在交易中正确的区分并适用定金与订金。那么在实践中,具体定金与订金之间有哪些区别呢,也就是说,应该怎样区分定金与订金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定金与订金之间有哪些区别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二、怎样区分定金与订金

(一)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两方面:

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此乃为主合同得以履行情况下所表现的效力。

2、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罚则适用的条件:

1、以违反有效合同为前提。亦可说,它以违约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无违约责任,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一般只能针对不履行这种违约形态,对部分履行的,定金罚则可针对不履行部分适用。

希望这些知识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在交易中,如果您想适用定金罚则,那您最好在签协议时就注明定金字样,否则当发生纠纷时,交易双方很容易就该问题争论不休。如果您对有关定金和订金方面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细细解说。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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