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司法鉴定 > 申请司法鉴定时限有多长?

申请司法鉴定时限有多长?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5931人看过
导读: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的具体规定包括: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2)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3、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申请司法鉴定时限有多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一些案件找不到确定证据的时候,我们就要用到司法鉴定了。但是在司法鉴定之前,我们还需要到相关的国家机关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得到允许后,才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那么,申请司法鉴定时限有多长呢?

一、申请司法鉴定时限多长?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无法确定时,可以做司法鉴定。如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当事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保险理赔机构、工伤保险等部门就案件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提出进行司法鉴定请求。

三、申请司法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准备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我们在遇到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时,要先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到相关部门申请,只要申请合理,就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同时我们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请,不能知法犯法。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司法鉴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司法鉴定最新文章

遇到司法鉴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