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 > 同居关系怎样解除,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怎样解除,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0549人看过
导读: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同居关系怎样解除,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热门城市:铜川律师   枣庄律师   苏州律师   赣州律师   淮安律师   白银律师   河北律师   茂名律师   浙江律师   廊坊律师

同居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同居人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同居关系怎样解除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同居关系怎样解除

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有二:

其一,协议方式,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其二,诉讼方式,即一方将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

对于同居关系案件的解决,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 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而《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根据前述对非法同居的分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对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因此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二、如何解除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

(一)对于只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诉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为同居关系本身就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婚姻法规定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是不会保护不合法的婚姻关系的。对于当事人之间要想解除同居关系,男女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来处理此事。

(二)当事人请求解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关系,在配偶方提起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对于因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

(四)对事实婚姻,上面已经谈到,构成事实婚姻的截止时间是1994年2月1日,这是指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截止日期。不论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只要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都认定为事实婚姻。

我国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才会依法予以解除。即使是因为发生了同居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法院也受理了案件,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处理依据也不同于离婚,同居人的财产权益常常会受到侵害。而要是男女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话,那么同居关系怎样解除呢,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盐城律师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同居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同居最新文章

遇到同居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