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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承认与他人同居能判离吗

陈* 江西-九江 同居咨询 2024.05.15 15:57:00 362人阅读

自己承认与他人同居能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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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在婚姻生活中,某一方对婚姻忠诚度缺失,且未经正式离婚程序便已与他人共同居住并建立起同居关系,那么诉诸法律直接申请离婚是完全可行的。
在此过程中,我们仅需搜集到充分的相关证据,然后以对方涉及非法同居为理由起草一份详尽的民事诉状,待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可前往立案庭办理立案审批手续。
立案成功后,法院会根据排期安排开庭审理案件。
最终,按照流程操作下来,便能够顺利地获取离婚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05-15 15:59:0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
(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
(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
2、按自动撤诉处理
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离婚。
3、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
(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
(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
2、按自动撤诉处理
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离婚。
3、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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