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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女生分手可以要分手费吗

焦** 江西-九江 同居咨询 2024.05.15 16:25:00 485人阅读

同居女生分手可以要分手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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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您无法依法要求进行此类赔偿。
原因在于:
这类费用在法律方面没有明确规定为合理费用,因此强制要求赔偿无法构成犯罪。
此外,它也不能受到任何法律保护措施,因为法院并不会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此类事件通常被视为个人财务纠纷而非法律问题。
仅限于进行民间协商或调解。
然而,若双方中的任意一方自愿向另一方以现金形式支付补偿金以达成结束关系的共识,那么这项做法在法律层面并不被禁止,这实质上是一个赠予的行为,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判断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24-05-15 16:26:00 回复

你好,世居农民就是指祖上3代以上都是以种地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人。世居居民,是在拆迁过程中碰到的,指的是一直以来居住在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屋内,但是户口往上几代人都是居民户口的。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按照农民的标准来进行补偿,拆迁方觉得不划算,但是,如果按照居民的标准来进行补偿,世居居民的房屋土地又是属于集体土地。世居居民又会不划算。世居农民,应该是祖辈好几代都是农业户口的定居在某一地点的人群。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纠正你一点,过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1989年)规定分居三年或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但按照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改为分居满两年即可认定为感情破裂。但是,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分居做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解释,我们国家立法上也没有确定规范的分居制度。因此,到底“怎么分”才是婚姻法讲的分居,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但是,根据夫妻同居权的内涵来分析,你们因感情不和分房居住,且没有夫妻生活,从本质上来说,已经不再履行夫妻的同居义务,还是应该视作分居,也足以证明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夫妻关系有名无实。因此,我认为还是应该支持你的离婚请求。当然,这种分居事实,在举证上是很困难的,一般来说很难找到证据来证明,除非你们有类似分居协议,或者她在法庭上予以承认。否则,法官很难单凭你的陈述加以认定。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生行为。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不管是重归还是同居,都是违反了婚姻法的行为,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重婚是指违反《刑法》定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以犯重婚罪,按刑法的规定可以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或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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