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集团名下的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吗?

集团名下的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8900人看过
导读: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2、合同形式: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1、尽协助、通知义务。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集团名下的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吗?

一、分公司的定义和地位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二、分公司是否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我们认为,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

三、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针对分公司超出经营范围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需要指出的一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吗?回答无疑是肯定的。一般情况下,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这也是分公司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分公司根据自身的具体经济活动签订合同,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分公司的灵活性,也是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初衷所在。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山西律师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合同订立相关

  • 注册集团公司名称的流程是:其一、企业名称申请;其二、线上交付材料;其三、申领企业证照;其四、公司刻制印章;其五、银行开户;其六、税务所备案;其七、领取发票,完成注册。
    2024-03-01 1348次阅读
  • 2023.03.03 1882次阅读
  • 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2024-02-29 1216次阅读
  • 2023.03.05 1798次阅读
  • 可以,两家公司合并成一家公司,有两种合并方式,即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另一家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2024-03-02 1403次阅读
  • 2023.03.04 3471次阅读
  • 企业集团名称的登记原则有: 1、企业集团名称应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执行,企业集团名称可以有简称。 2、母公司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子公司可在自己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 参股企业经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在自己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 3、经核准的企业集团名称可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但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
    2024-02-24 964次阅读
  • 2022.08.01 9199次阅读
  • 同一集团下股权转让必须评估,若是低于市价转让,则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市价进行征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的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024-02-19 1311次阅读
  • 2023.03.04 71475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订立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订立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