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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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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5 · 1398人看过
导读:购房合同遗失,应首先联系开发商补签,并前往房地产管理局查证备案情况。如已备案,需开发商递交书面申请注销原协议,再签署新协议并备案。未备案则直接向开发商申请补办。确保合法有效性,维护个人权益。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一、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若您的房屋买卖协议遗失,您应先联系房屋开发商进行补签。

您可以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查证该协议是否已经办理备案手续。

如果已经承保了,您可以再次与开发商协商,共同签署新的购房协议

为了确保合法有效性,在双方签署新协议之前,由开发商递交补签协议的书面申请,协同您一起前往房产管理局注销已经成功备案的原始购房协议。

最后,您只需按照新的商议结果重新签署购房协议并进行备案即可。

反之,如果并未办理备案,建议您直接向开发商提出申请,要求其协助补办购房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丢了可以补办吗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办。

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

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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