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侵占财产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占财产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1 · 1224人看过
导读:侵占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满16岁具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故意,侵犯他人财物及其所有权。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已交由个人代管、遗忘或掩埋的财物,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
侵占财产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侵占财产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首先,犯罪主体应为一般的自然人,只要年龄达到16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

其次,主观上需出自故意方可成立此罪。

第三,侵犯的对象必须为他人的财物及其所有权。

最后,从客观上看,本罪通常表现为将原本属于他人的且已交由个人代管的财物,亦或是被遗忘或掩埋的物品非法占有并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财产罪量刑标准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毁坏这种处分。具有后者这种行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治罪科刑。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如财物所有人明确提出交还并举有证据证明属及所有,行为人仍视而不见,明确表示不予旧还;或者虽然表示归还,但事后又擅自处分致使实际无法交还。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占财产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