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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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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096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理

一、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理

醉酒驾驶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定,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考取驾照。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1、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二次醉酒驾驶如何处理

第二次醉驾的行为,同样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具体来说,这主要根据了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根据刑法第133条,驾驶人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话,构成危险驾驶罪。这时候,行为人需要接受刑事罚金以及拘役的刑罚

因此,第二次醉驾行为的处罚标准就是刑事上拘役,同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拘役也是刑事处罚,因此醉驾行为人的犯罪记录会被记录下来。

也就是说,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醉驾行为人将会留有案底。据此,无论是第一次醉驾的行为,还是第二次醉驾的行为,同样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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