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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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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699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1、起诉状的起草。第二次起诉离婚时的起诉状和第一次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应该是不一样的,这里的诉讼理由应该主要针对第一次离婚诉讼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

2、证据的准备。第一次起诉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针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顺利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3、虽然很多夫妻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但是也不代表第二次就一定能离掉,由于每对夫妻的家庭情况和离婚诉求有所不同,其处理结果也不会相同。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不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法院是不会判离的,但第二次起诉也不一定必然判决离婚,法院还需要根据您提供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进行判定。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收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据充足的话,法院判决离婚。

二、南京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金额,但是法律有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抚养费的数额主要是根据子女生活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的。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固定收入的比例来确定。

给付抚养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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