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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漏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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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343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医疗事故中漏诊的情形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医疗事故中漏诊的情形

1、漏诊主要疾病,即一身多病或多种损伤,只对次要疾病做出诊断,而漏诊了主要疾病。

如患者慢性支气管炎、肺癌,仅慢性支气管炎做出诊断;

患者多处创伤,诊断软组织损伤却漏诊了脑损伤。

2、漏诊次要疾病,如患者患浸润型肺结核、慢性一迁延性乙肝,仅对肺结核作出了诊断。

3、漏诊原发病的并发症对疾病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原发疾病的并发症。

如伤寒治疗过程发生了肠穿孔;

糖尿病治疗过程中发生了眼底出血;

急性心肌梗塞治疗过程中发生心脏破裂。

4、漏诊诊断治疗措施造成的并发症,即没有发现因诊断、治疗措施引起的并发症,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造成急性肾功能衰竭,胸腔穿刺造成气胸,冠状动脉造影造成心包积血,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造成脑出血。

5、漏诊新发生疾病,即在诊治过程中,新发生与原知尽能索病及诊断治疗无关的疾病,如癌治疗过程中,发生了急性阑尾炎没有及时做出诊断。

6、漏诊疾病的某一临床表现或同一疾病某一器官的表现,如类风湿病仅诊断治疗关节病变,对心、肺或肾脏表现遗漏,冠心病仅注意心绞痛的诊治,漏诊同时存在的心律失常。

7、病因诊断错误,如肝硬化有多頟病因,把慢性酒精中毒误诊为病毒性肝炎;

乙肝同时患有丙型肝炎仅诊断其中一种。

8、遗漏病原诊断,肺炎、肝炎不作病原诊断。

9、疾病的性质诊断错误,如急性胰腺炎出血坏死型误诊为水肿型;

肠梗阻绞窄性误诊为单纯机械性。

10、疾病的病理诊断误诊,如肾病综合症的病理分型漏诊或误诊,急性非淋巴型白血病分型错误。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护士在医疗事故中有过错的,护士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存在重大过错的,有可能吊销护士的职业资格证书。

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医疗事故护士有责任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医疗事故中漏诊的情形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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