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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使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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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786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专利权的使用效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专利权的使用效力

(一)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因此,产品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对专利产品的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

方法发明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实施权,除了指该专利方法的排他使用权外,还包括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享有的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

这里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包括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和进口权。

我们可以了解到合法的专利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于专利权的具体认定程度还需要由专利权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的专利权申请情况来认定,只要在符合专利权认定的范围的才可以认定为专利权,并受到专利权的保护,具体情况下对于专利权的变更应当基于实际而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公司名称变更专利有效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专利权的使用效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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