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海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海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673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海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海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海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要根据患者的伤情以及后续的康复情况来判定。

受害人具有二处以上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应以其本人伤残的最高等级作为赔偿的主要依据,在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0%的赔偿比例,但伤残赔偿指数的总和不能超过100%。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C=Ct×C1×(Ih10%)C——伤残者的残疾赔偿金;

Ct——伤残赔偿总额,即年度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元/年;

C1——赔偿责任系数,即年度的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民事损害负有责任的程度;

0≤C1≤1;

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伤残赔偿指数总和(Ih10%)≤100%。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调解赔偿程序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遇到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一般是按照一定的公式来计算,还得根据当事人的受伤情况来进行赔偿费用的计算。

双方可以在交警部门接受调解,如果调解无效的情况的申请民事诉讼,如果接受调解的交警部门制定调解协议,双方签字。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海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交通事故赔偿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文章

遇到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