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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房屋拆迁补偿款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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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377人看过
导读:一般房屋拆迁补偿款由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出。且需要在实施房屋拆迁行为之前就支付。补偿数额要么结合补偿标准确定,要么协商后确定。依旧不知道房屋拆迁补偿款谁出,那么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一般房屋拆迁补偿款谁出?

一、一般房屋拆迁补偿款谁出?

1、一般房屋拆迁补偿款由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具体房屋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拆迁补偿一人只能享受一次吗?

1、拆迁补偿一人并不一定只能享受一次。

拆迁补偿是基于房屋的所有权被征收而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的补偿,所以只要被拆迁方的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且对房屋具有所有权,均可以得到补偿。

2、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的常见人群: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三、拆迁补偿以什么时候的面积为准?

1、拆迁补偿如果按照房屋面积计算,那么面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面积为准。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2、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下面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公寓2.06、独立住宅1.83、新里住宅1.82、新工房(有电梯、成套)2.00、新工房(无电梯、成套)1.98、新工房(无电梯、不成套)1.94、“两万户”新工房1.65、旧里住宅1.54、简屋1.25。

采取合法方式获得的房屋若是被拆迁了,被拆迁方通常都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拆迁补偿金。不同房屋的价值不同,故此不同的被拆迁方可以获得的补偿数额通常也是存在差异的。如果对房屋拆迁补偿款谁出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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