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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肇事驾驶证吊销吗?

时间:2024-02-19 09:43:54 浏览:247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是会吊销驾驶证的。只要是醉驾,那么不管当事人有什么情况,达到了醉驾的标准,也就是血液中100ml血液就含有80mg的酒精,那么一定就是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定性,同时当事人的驾驶证也是一定会被吊销的,并且五年之内不能够在取得驾照。
醉驾肇事驾驶证吊销吗?

一、醉驾肇事驾驶证吊销吗?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是要吊销驾驶证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 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所以当事人如果是醉驾,那么肯定是会被吊销驾驶证的,但是具体怎么处罚那个就要看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果她没有造成任何交通事故,那么就是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定罪名,但如果他造成了交通事故,比如说它造成了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人以上的人受伤这种情况,那么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而交通肇事罪通常是直接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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