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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要本人到场吗,有什么要求?

时间:2024-02-20 17:08:37 浏览:782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迁户口的流程分为三个环节,前两个环节可以找他人代办,不需要的人到场,但是最后一个环节,需要本人对常住人口登记表中的项目进行签字确认,采集本人的人像照片,因此需要本人亲自到场。
迁户口要本人到场吗,有什么要求?

一、迁户口要本人到场吗,有什么要求?

户口迁移中涉三个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即办理准迁和迁移证手续时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别人代办,但最终一个环节即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但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3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

二、拆迁户口冻结多长时间解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单位公布拆迁方案后,可以报户籍部门暂停户籍迁移的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拆迁单位向社会公布拆迁方案之后,可以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请求暂停办理户口转移手续,暂停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一年。而根据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拆迁冻结户口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需要申请延期的,得得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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