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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迁户口需要什么?

时间:2024-02-29 00:49:24 浏览:641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深圳市迁入家庭户口时,需要提供深圳市居民的宜居申请表,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本,申请人的结婚证,本人的房产证和近期的免冠照片。如果是携带未成年子女迁移的,需要子女的出生证明。
深圳市迁户口需要什么?

一、深圳迁户口需要什么?

迁入家庭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

4.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除外);

5.在本人或亲友房产立户的需提供相关房产证件证明;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或挂靠的,还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或《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迁入父母(成年子女)家庭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7.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粘贴于《常住人口登记表》上)。

二、户口市内迁移需要什么资料?

1、《本市户口市内迁移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因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材料;

4、申请人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成年子女在父母房产立户,如有特殊情况父母不能到场的,申请人还须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和产权人身份证原件(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到场办理;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所有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核原件,不收复印件)一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7、在租赁房屋立户的,仅限房屋申请人本人立户;

8、挂靠亲友家庭户的,还需提供户主本人携带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与申请人一并到场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居民在市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准备好市内迁移申请表,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本,申请人的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拥有本市合法居住地的证明,若是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还要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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