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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代理词原告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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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448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代理词原告的内容应该包括按照原告的诉求,原告的诉求包括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要求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对具体的事项做出详细的描述,还有对夫妻的孩子的抚养权进行规定。
离婚诉讼代理词原告有哪些内容?

离婚诉讼代理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的委托,指派本所朱娅娟律师担任原告沈xx与被告陶xx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沈胜勇的代理人。开庭前,代理人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结合今天法庭调查所查明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已无和好可能,依法应当判决原被告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1、被告曾向瑶海区人民法院多次提起离婚诉请,由此可见,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双方皆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

2、原告于××××年3月住院生病期间,被告没念任何夫妻情分,未予任何照顾,违背了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助义务;

3、原、被告已分居多年,没有夫妻生活,双方感情冷淡。

由上述理由,可以看出,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根据规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

(二)应当对于共同的存款35万元进行分割。

该35万元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在未告知原告的情况下,私自将存于原告账户中的35万元支取,故应当对此35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本案由于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完全无和好的可能,原告要求离婚的态度坚决,具备了判决离婚的条件。请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由于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两人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差异,加上被告目无法纪、漠视人权,经常使用家庭暴力,最终导致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请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并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

以上意见,请法庭参考并采纳。

离婚的诉讼关于原告的内容是根据原告的诉求进行撰写的,按照原告的诉讼在代理词中进行详细的描述,详细的描述之后法院会按照诉讼的代理词的内容进行调查并进行证据的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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