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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冒名顶替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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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5357人看过
导读: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冒用他人的身份获得公务员录用资格或者就业安置待遇的,都构成冒名顶替罪,冒名顶替罪的判刑标准还有拘役、管制等。
上大学冒名顶替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上大学冒名顶替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之二 【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构成冒名顶替罪拒不认罪怎么办?

构成冒名顶替罪拒不认罪,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冒名顶替罪的一审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现如今,公务员考试、高考等,考试过程都是非常严格的,考试结束之后考生也可以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本人的成绩,所以,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这种可能性是很低的,对于想要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来讲,要知道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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