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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当月请病假有全勤奖吗

时间:2024-03-04 14:33:39 浏览:622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当月请病假的情况下当然没有全勤奖,享受全勤奖的前提条件是当月除了法定休假日之外都在正常的上班,可请病假就意味着没有出全勤,公司自然没有义务给当事人发全勤奖。不仅如此,病假期间肯定没有给公司创造任何的效益,基本工资的支付也会受到影响的。
职工当月请病假有全勤奖吗

一、职工当月请病假有全勤奖吗?

1、请病假是没有全勤奖的,请病假了就等于没有出全勤(不管是什么原因请假,也不管请的是什么假),没有全勤奖是很正常的事情。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员工病假期间有哪些待遇?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依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一)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单位还应发给劳动者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其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除了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正常的休息日,其他情况下无论是请病假还是事假,这样的话肯定是不能再和用人单位去索要全勤奖的。还有,员工本人最起码对自己的出勤天数是心中有数的,虽然病假期间没有全勤奖,但是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也无权直接单方面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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