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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兼职算吗?

时间:2024-03-02 04:20:16 浏览:401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兼职是否算劳动关系要看实际情况,如果兼职的单位为其签署劳动合同,符合用工主体条件,可以认定是劳动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用劳动法调整。而有些大学生就是简单到企业干活,没有严格制度约束,应该认为是劳务工,不算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兼职算吗?

一、建立劳动关系兼职算吗?

劳动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规范和调整,法律的适用也更多的体现出国家的强制性和对劳动者的保护。同时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以当事人双方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对于广义的兼职,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只要具备了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就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对于狭义的兼职,即使具备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对于这类兼职,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68条关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规定,应当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

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学生都利用寒暑假去做兼职,一般情况下,兼职不构成劳动关系,是劳务用工,双方也不需要签署劳动合同。当然,有些兼职的工作比较复杂,和单位关系密切,符合劳动关系特性,这样就形成双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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