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沪(南京)律师事务所
姜超,江苏苏沪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民革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委员会委员,执业8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娴熟的办案技能, 善于从众多实务案例中总结经验。在办理案件中,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重大复杂民商事案件、公司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 1525189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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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漏罪是否能判处缓刑,法律规定:在缓刑期间发现被告人有漏罪,应撤销原缓刑,对新罪或漏罪进行审判和判决。缓刑是刑事司法制度,适用于已犯罪并需接受刑罚的被告人,但暂不执行刑罚。若在缓刑期间被告人再犯新罪或发现漏罪,则必须撤销缓刑,重新审判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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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违法违禁品,刑罚裁量依物品类型、数量及行为恶劣度而定。运输毒品均视为犯罪,最高可判死刑。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可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运输有毒有害、伪造货币、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也属犯罪。私人车辆运输违禁品一般受行政处罚,特殊情况需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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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未明确定义“轻度猥亵犯罪”,但强制性猥亵和侮辱行为会受到法律处罚,刑期视情节而定。一般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公共场所或情节恶劣者将面临更严厉惩罚。侵犯儿童的猥亵行为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特定严重情况下,行凶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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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刑事拘留的情形,这是一种暂时剥夺个人自由的强制措施,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但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罪犯一定会入狱服刑。是否入狱服刑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经过刑事审判后由法院裁决。因此,刑事拘留后是否需要入狱服刑,需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