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原则有份额均等原则、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适当照顾的原则等。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郭倩律师,天津南开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电视台第一观察、新说法节目特邀嘉宾,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精于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婚姻与继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专注诉讼案件的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与承办法官有效沟通,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严格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尊重。同时,其对法律公平、正义地执着追求,也深深打动了办案人员和各方当事人,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因为专注所以专业”为办案理念,深受当事人好评。如果您遇到了上述法律问题,请立即致电郭倩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和案件策略规划,以免错失您的维权时机。法律咨询热线18602290138,相信我们会成为您身边专业、贴心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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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影响子女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子女作为父母的后代,具有相互遗赠财产的义务和血缘关系,这些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改变。因此,无论何时何地,子女都是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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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赠的房产在老人去世后通常视为遗产。若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由老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平分。继承前要清偿债务和税费。分配时,优先考虑生活困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以及主要赡养者。子女先于老人去世,其直系晚辈可代位继承。最后,继承人可协商处理遗产,经济状况好的可能给予经济补偿以取得资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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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继承公示期内,是否可以撤销先前的决定? 经过公证的遗嘱,遗嘱制定者仍拥有重建其法律行为的权利,包括修改或取消已公证的遗嘱。但公证遗嘱法律约束力高,修改或取消需遵循相应程序。遗嘱制定者应向最初公证机构提交具体要求,他人无权修改或终止已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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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财产分配不均,诉讼非首选,应先沟通。家长有决定权,子女不得干涉。老人在清醒、有行动能力时,可自主分配个人财产。若继承人存在谋杀、为遗产杀害他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或销毁遗嘱、欺诈或恐吓等行为,将丧失继承权。但如真诚认错并改善,得到被继承人谅解或在遗嘱中指定为继承人,通常不会失去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