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时龙,中共党员,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盈科全国优秀民事律师,盈科全国优秀青年诉讼律师,全国盈科刑事控告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AFP国际金融理财师,国家高级秘书职称,海口市作家协会会员,国际律师协会会员,泰州市海陵区营商环境评鉴师,10年多的银行从业丰富经验,具有法律、会计、保险、反洗钱等资格证书,银行、金融、财税业务经验丰富。泰州电视台生活有法特邀嘉宾律师。 海南大学法学学士。 为社会自然人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依法行政、合规经营、商事活动及项目运作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刑事辩护、担任法律顾问、工程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商务谈判和商事仲裁、婚姻继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房地产、知识产权、医疗损害赔偿等纠纷处理。(微信:lawyer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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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婚后购买理财产品,其收益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一方不知情或未参与购买管理,离婚时可能忽略其收益。建议夫妻在购买前充分沟通协商,明确家庭财务权益约定,并考虑划分婚前婚后财产,独立管理,避免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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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轨导致离婚,财产分配可通过协议或司法判决进行。协议分割司法判决则依据财产特点、子女和女性权益保障原则,出轨证据仅作为参考。原则上平均分配,但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婚前财产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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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置房产婚后是否视为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一方出资购置并登记在两人名下,视为赠予,属共同财产;若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已全款支付,则不属共同财产;若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属个人婚前财产,但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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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父母出资购房,若未明确指定给子女一方,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依法分割。若明确指定给独生子女,则配偶无所有权,不得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特定情形下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