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 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还担任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及"北京市青年阳光成长计划律师"成员,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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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用上涨需遵循法定程序:物业公司提交申请,业委会考量后召开业主大会,获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方可通过。物业费是物业管理者提供服务的报酬,业主应按时支付。拖欠费用可能面临起诉,但物业不得采取极端措施。业主应遵法守规,配合应急处置措施。对违规行为,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可依法要求停止、排除障碍、消除隐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拒不履行者,可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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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机动车道路上盗窃或破坏井盖,危及车辆安全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破坏交通设施罪处理。2.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公共场所盗窃或破坏井盖,威胁公共安全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罪。3.在其他场所盗窃或破坏井盖,明知可能致人伤亡而故意为之,造成伤亡的,将分别按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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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放过原则要求在事故原因未查明、责任人未处理、整改措施未落实、相关人员未受教育前,不得轻易放过。这是事故处理的重要准则,旨在深入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工伤事故,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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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据指责他人可能构成诽谤罪,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捏造损害他人声誉的言论,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甚至剥夺政治权利等处罚。刑事自诉案件如诽谤罪,法院审理需遵循规定,确保及时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