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申办细则》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
法律规定,在立遗嘱的时候,至少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重庆法霖律师事务所
远清系重庆法霖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已多年,系主任律师。其主要业务范围为民商事诉讼领域(如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拆迁安置补偿、金融及民间借贷;企业劳动用工;婚姻家庭继承、侵权损害赔偿等;公司类及其他合同类纠纷)及刑事辩护诉讼领域;亦擅长公司治理、股权争议、企业商务谈判等非诉讼领域;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景远清律师热心公益活动,并长期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景远清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一贯坚持“诚信服务、勤勉尽责”的执业原则,秉承“实现客户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实务经验,赢得众多客户的一致赞誉;因其专业及敬业,其被律协评为年度“最佳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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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继承与子女户口无直接关系。分户后,子女仍有权继承父母宅基地。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子女为首要顺位继承人。无遗嘱时,遗产按顺位分配。尽管农村实行“一宅一户”,但子女可继承宅基地上建筑。无建筑时,分户子女无法继承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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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本村,仍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无法继承宅基地本身。房屋归属权属于所有权人,可由继承人继承。遗产为离世自然人留下的合法个人财产,依法或依属性不得继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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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离婚纠纷中的土地承包权益分配时,需根据具体情况深入分析。如夫妻双方均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分割承包土地。若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籍迁入,则需根据当地土地承包原则判断。若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迁入方离婚时请求分割承包土地,法院不予支持;若按“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增加承包土地面积,原则上新增部分归婚迁一方所有,但需扣除其他成员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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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登记后,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土地使用权。若父母未设遗嘱,子女应依据法律公平原则分割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包括调绘勘测、公示、个人登记和档案化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涉及承包人信息、证书详情、承包期限、土地详情、权变动、发证单位和备注事项。确权是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的确认和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