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宅基地精选解答 > 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书如何写

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书如何写

时间:2024.02.21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1086人
律师解析: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3、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4、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5、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6、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后继承需要开具继承人证明和死亡证明,对房屋进行测量绘图填写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持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证、村委会证明及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2、农村村民建住宅,......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公务员宅基地被拆迁有安置补偿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公务员若为农业户口并合法持有土地,征收时享有补偿金;非农业户口或未列入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则无补偿权益。在此类征地过程中,用地方因自身行为导致他人生存所需预期收入降低,进而引发权益受损问题,因此应对其所造成的全部预期收入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浏览量:924 2024-04-27
  • 农村房子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由各级政府所设立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颁发的整体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法律文件。 在部分试点区域中,通过农村房屋产权确权而发放的房产证明书(现已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证书合并实施)。

    浏览量:962 2024-04-27
  • 农村宅基地评估是怎么出价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农村宅基地评估通常采用成本加成或收益折现法。这些方法基于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去除折旧部分,得出估值。农村房屋的价值评估也可借鉴收益法,需搜集邻近类似企业的收入和成本数据,计算利润水平。农村房屋的租赁价值能反映其实际价值。

    浏览量:873 2024-04-27
  • 农村土地能够互换吗

    屈泉芳律师

    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法律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播放量:1398 2022-06-07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咨询该律师
  • 如何处理农村房屋建设纠纷

    1832人阅读

    协商、调停、仲裁及诉讼。1、协商:系指合同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过协商妥善处理合同纷争的可能性,此乃首选方式。2、调停:若各方无法自行达成共识,可考虑请求相关权威机构进行调停。比如,如果一方或双方均为国有性质企业,可寻求其上级主管部门介入调停。

  • 农村房屋邻里纠纷怎么办

    1487人阅读

    协商谈判、调解协商、仲裁裁决以及诉讼审判。首先,从最为理想和直接的途径来看,合同双方应尽力在友善且理性沟通的基础之上,通过相互洽谈协商,以达成共识并妥善处理纷争;其次,若无法经由协商解决争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请求相关调解机构介入调停。

  • 农村房屋建设纠纷如何办理

    1222人阅读

    洽谈、调停、仲裁及诉讼。首先,我们要了解的是谈判:当合约中的签署方能够在良好互信的基础之上,通过相互协调沟通来解决潜在的矛盾,那么这种方式无疑是最优的选择。其次,调停:若合约各方无法就争议问题达成共识,他们可以请求相关机构展开调停工作。

  • 农村房屋附近安葬纠纷怎么解决

    1913人阅读

    谈判协商、调解调和、仲裁裁决及法律诉讼。首先,通过谈判协商来妥善解决争端,是双方关系友好的最佳实践;其次,若双方无法自行达成共识,可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例如若一方或者双方隶属国有企业,则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上级部门需秉持公正原则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