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不能跟妈妈争抚养权,因为不满2周岁的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2周岁的孩子夫妻可以协议约定抚养权,约定不成,由法院判决;8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1、目前为止,国家没有出台过针对生育三胞胎的明确鼓励或补偿的政策。2、如果是第一胎生育三胞胎:不算超生,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相关规定,请通过网页搜索所在省出台的《人口与计......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更改:(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
北京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婷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北京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刑事案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常年为安徽医达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恒伟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债权催收法律服务,成功代理某财产保险股份有公司江苏分公司多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安徽某企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诉某装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杨某某诉阮某民间借贷纠纷、何某离婚纠纷、王某诉唐某及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纠纷、黄某诉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等多起涉及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的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百万,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汪婷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已任,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深得当事人好评。联系方式(手机):1895513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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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协议设定房产为子女遗产,但非最佳选择。夫妻财产划分应双方协商。如需在设定房产为子女遗产基础上达成离婚共识,建议公正离婚协议后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对能变更产权的房产,建议尽快办理,因涉及贷款或特定条件。需充分准备,避免产权变更不及时导致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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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允许在离婚过程中变更孩子监护权,主要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如一方因经济等原因无法提供良好抚养环境,另一方可申请变更。具体情形包括:一方丧失抚养能力、未尽抚养责任或虐待子女、子女自愿跟随另一方、其他正当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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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若未尽责抚养子女,子女有权通过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和期限按协议执行,无协议则由司法机构裁决。子女在新环境下遇困难或新问题,可再申请诉讼增加费用。父母应负教育抚养责任,未尽责时子女可申诉并要求支付抚养费,并可主张增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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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若已有共同子女,离婚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子女抚养费用的安排和承担,这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若未明确此项内容,婚姻登记机关将可能因双方未达成共识而拒绝受理离婚申请。子女抚养费用不仅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更是对子女成长权益的保障。因此,在编写离婚协议书时,务必详尽、明确地列出子女抚养费用的相关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及子女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