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合同诈骗的构成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的构成怎么认定

时间:2024.02.2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93人
律师解析:
1.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3.主体。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为获取外国政治、军事、经济、科技和文化等方面的情报,而在他国从事秘密活动的行为。这些行为通常包括搜集和传递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情报,为本国政府提供情报支持......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有......

首先,“疑罪从无”原则本来就是一项众所周知的司法原则。作为一项司法原则,“疑罪从无”原则首先来自于“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曾经是在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中被作为一项......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两人互相打架谁承担刑事责任

    陈竞静律师

    陈竞静律师

    关于两人互殴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之问题,须依具体情形做出评价。倘若由此引发一方遭受轻伤或更重伤害,则行凶者有可能被判定犯下故意伤害罪;若二人间斗殴事件情节恶劣,对社会秩序形成重大冲击,甚至可能因触犯寻衅滋事罪而面临法律制裁。即便仅为轻微伤情或未产生严重后果,但若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亦将承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浏览量:1444 2024-09-20
  • 打架是属于刑事案件吗

    陈晓伟律师

    陈晓伟律师

    在司法处理中,关于打架行为是否构成刑事案件的判定,须以具体案情为准则进行判断。若涉案人员在冲突过程中导致了他人轻伤及其以上程度的身体伤害,抑或存在诸如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严重违法犯罪情节,那么此类事件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刑事案件。然而,倘若仅仅是轻微的肢体碰撞,并未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那么通常会被归类为治安案件范畴。

    浏览量:1360 2024-09-20
  • 敲诈勒索未遂怎么办理

    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

    处理敲诈勒索未遂案件时,通常会参考对既遂罪犯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标准进行裁量。在确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未遂时,需要关注犯罪嫌疑人是否真正地着手实施了犯罪,而因其自身之外的不可抗力因素,最终未能成功实现犯罪目的。倘若涉案情势较为轻微,犯罪人可能面临相对较轻的刑事惩戒,例如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仅处以罚金的刑罚方式。

    浏览量:855 2024-09-20
  •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胡静律师

    (1)客观行为不同,伪造货币即仿照真币的色彩、图案、形状、原料等制造假币,其中不包含有真币的成分;变造货币即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等方式对真币进行加工处理,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2)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伪造货币刑法没有规定数额较大才构成;变造货币则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

    播放量:1454 2023-06-06
  • 聚众斗殴与聚众扰乱社会有什么不同

    杨雷兵律师

    1、犯罪动机不同。聚众斗殴罪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2、情节要求不同。3、二者犯罪方法不同。

    播放量:1491 2022-06-15
  • 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吗

    杨少宁律师

    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对于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贿赂也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

    播放量:1261 2022-06-15
夏安连律师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咨询该律师
  • 团伙盗窃是指几个人的盗窃罪

    1650人阅读

    团伙盗窃就是几个人一起去盗窃,在法律上这属于共同犯罪。判刑的时候,会综合考虑这些人的作用和情节。这种案件一般都很暴力残忍,对社会的影响也很大,所以司法处理会很严格,需要区分主犯、从犯这些角色。

  • 盗窃罪数额累计吗

    1766人阅读

    盗窃罪金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累积的。在实际司法中,要是某人在规定时间内多次偷窃,那他的盗窃金额会累加起来,这样能更准确地反映犯罪行为对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破坏程度,也能更好地衡量犯罪的严重程度,从而确定刑罚。

  • 未成年犯罪能开出无犯罪证明吗

    1949人阅读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开具无犯罪证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刑期在五年以下,那么他的犯罪记录将会被封存。但是,司法机关或相关单位依法可以查阅这些记录,并且需要对其保密。如果满足这些条件,理论上未成年人可以开具无犯罪证明。

  • 不知情的情况下销赃有罪吗怎么判决案件

    1949人阅读

    如果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销赃,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因为销赃罪要求主观上明知是非法所得。但是“明知”的判断很复杂,需要考虑交易的具体情况和物品的特点。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销赃者声称自己不知道,通过分析相关信息,也可能发现他实际上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下他仍然可能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