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交举报信,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依法律规定和具体犯罪情形,犯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判刑,是判处坐三年以下的牢,数额巨大的判处坐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牢,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处坐七年以上牢,具体情况根据实际的涉......
根据我国刑法的具体规定:介绍贿赂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条件: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构成介绍贿赂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立即咨询1997人阅读
单位行贿罪指私营企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公务人员回扣、手续费,将私人财产作为贿赂的行为。法人作为单位管理者,若涉及此类罪行,将承担法律责任。
1370人阅读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时限,法律有明确规定。一般而言,追诉期应从挪用公款行为完成之日起算。然而,若挪用行为呈现连续或持续状态,则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会有所不同。在此情况下,应以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完成之日或犯罪事实确立之日作为起始点进行计算。
1968人阅读
贪污受贿犯罪量刑标准与刑事责任:贪污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1722人阅读
对于贪污五千元的处理,若当事人真心悔过并退还赃款,可考虑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但仍可能面临行政处分。若涉及犯罪,根据情节轻重,可能受到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者,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如无期徒刑、死刑和财产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