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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变更登记

宅基地变更登记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27 07:04:23 已帮助35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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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变更登记是怎么规定的?
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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