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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的含义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的含义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2024-02-24 11:23:55 已帮助35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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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1、缔约过失责任指的是因为当事人在缔约的时候犯了错误导致合同并没有成立,因此而让当事人遭受了损失或者是医方当事人没有依照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如医方没有履行对患方的照顾、保护的职责使得患方人身受到损害,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双方的当事人为了缔约的契约接触并且协商,因为缔约关系再由一般普通转换为特殊联系的关系,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信任感。


2、违约责任指的是双方的当事人在没有履行合同上的债务时候根据法律的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在医患双方的合同中如果双方没有按照合同上的规定(主要是医院)履行应尽的义务,又或许没有及时的抢救病患耽误了治疗的时间,或者是在治疗的过程中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等。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常见的医疗纠纷大部分都是不适当的履行状态,或者是因为医生的粗心或者是自己的不负责任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治疗的不彻底或者是调剂错了药品没有告知患者正确的吃药的方法,导致患者服用了剂量过大的药物而加重了自身的病情,也可能是手术过程中消毒不及时导致病患感染伤口。当然患者自身也不可以不按时服药或者是妨碍治疗的过程。这些都是由于双方当事人违反医患双方的约定或者医疗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各自的应履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造成的,这也是医疗纠纷的主要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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